2024年11月28日【落户新政】广东东莞:有房即可入户-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天天大事记 出生的人物 去世的人物
违纪违法事件 违法犯罪案件 重大安全事件 全球重大事件
二十四节气 传统节日 原创文集 体育事件
展会信息 政企信息 网站地图
历史上的今天查询:

历史上的今天

11月28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2024年11月28日【落户新政】广东东莞:有房即可入户
来源: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重大事件
2024年11月28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11月28日(农历2024年10月28日),有房就能入户!东莞出台入户新政,即日实施。 住房新政来了!广东东莞明确有房即可入户。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1月28日08:49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重磅…

  2024年11月28日(农历2024年10月28日),有房就能入户!东莞出台入户新政,即日实施。

  住房新政来了!广东东莞明确有房即可入户。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1月28日08:49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重磅通知!东莞市正式实施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11月27日,市公安局正式印发《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

  入户事项的通知

  东公〔2024〕989号

  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我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二、注意事项

  (一)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我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已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二)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或在我市“莞e申报”系统已申报居住登记。

  三、其他说明

  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的入户受理、审核审批以及监督管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4〕13号)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7日起施行。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向市局治安巡警支队反映。

  东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7日

  (东莞市公安局公众号)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历史上的今天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2022 www.LiShi365.cn
ICP备案:鲁ICP备08104861号-40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