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10月19日(农历2023年9月5日),被控受贿5.55亿余元!王大伟受审。
辽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贪5.55一审认罪。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9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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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农历2023年9月5日),被控受贿5.55亿余元!王大伟受审。
辽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贪5.55一审认罪。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9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
经查:在2008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王大伟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翡翠挂件等财物,以及代为支付购房款、购物款,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
王大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王大伟落马时间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3-01讯: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09-29讯:
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大伟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系统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态;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大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大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10-31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大伟决定逮捕
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大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02-26讯:
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大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大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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