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5年5月20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1645年5月20日(农历1645年4月20日),扬州十日。
扬州十日是据《扬州十日记》所述于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世祖顺治二年)四月发生在多铎统帅的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当时南明将领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史可法组织军民对清军殊死抵抗。同年四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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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年5月20日(农历1645年4月20日),扬州十日。
扬州十日是据《扬州十日记》所述于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世祖顺治二年)四月发生在多铎统帅的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当时南明将领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史可法组织军民对清军殊死抵抗。同年四月十八日,清豫亲王多铎成功突破江淮防御线包围扬州。
四月廿四日,清军调集红夷大炮轰击扬州,史可法再次向南明求援,仍没有回应。四月廿五日(5月20日),扬州城被攻破,史可法欲拔剑自刎,为部下所阻。多铎劝其投降,遭史可法严辞拒绝,多铎遂下令在军前将史可法处死。史可法的部将刘肇基继续率领余部和城中居民与清军展开巷战,经过激烈战斗,清军才占领扬州。清军攻占扬州后,当时大雨倾盆,多铎宣布把扬州城进行屠城。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扬州死难八十万人。多铎后来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中宣告:“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
《扬州十日记》是其中一本记载了扬州被屠城的书籍,这是一本约八千字左右的小书,有说法指此书被长期被清廷禁止无法流通,直到清末才有人将此书由日本带回,姚觐元于光绪八年(1882)所刻的《禁书总目》中曾记述此书,乾隆时军机处奏准全毁书目中亦列有《扬州十日录》一书,然而在清朝咸丰年间的史书《小腆纪年》却有引用《扬州十日记》的内容:“臣鼒曰,予读王氏《扬州十日记》,言可法抑万里长城之黄得功而用狼子野心之高杰,至谓坏东南之天下者,史道邻也。此盖书生率意妄语,无足论也”。时人对此书的部分内容和有关数据有所争议。
革命党人陈天华在《狮子吼》写道:“有当时一个遗民,于万死一生之中,逃出性命,做了一本《扬州十日记》,叙述杀戮之惨。”可说是辛亥革命的舆论准备之一。《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书籍如:《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等皆予引用。
据《扬州十日记》所载,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八十万具。
张德芳对《扬州十日记》的具体内容提出质疑的,他的文章《〈扬州十日记〉辨误》提出了两点:第一,书名《扬州十日记》不等于“屠城十日”,多铎下令屠城一共有五天,五天后有汉奸军和乱兵抢劫勒索和杀害稍稍走出藏身处的生还者,后来下令发放粮食予当地人;第二,张德芳根据有关资料考证当时扬州人口,指出《明史·地理志》记载的万历年间扬州府人口为“八十一万七千五十六”;《扬州府志》所载人口较为复杂,在成化、嘉靖年间扬州府属全区人口在“七八十万左右”。这样,估计到了“扬州十日”发生的1645年,扬州府人口“不会超过一百万”。考虑到各种因素,这一年集中在扬州城里的人口“至多不会超过二三十万”,认为“八十万”的数字有夸大失实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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