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年3月24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1103年3月24日(农历1103年2月15日),南宋杰出的军事将领岳飞出生。
岳飞(南宋抗金名将、民族英雄)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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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年3月24日(农历1103年2月15日),南宋杰出的军事将领岳飞出生。
岳飞 (南宋抗金名将、民族英雄)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
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三次投戎
北宋崇宁二年二月十五日(公元1103年3月24日),岳飞出生于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河南汤阴县)的一个普通农家。传说岳飞出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故父母给他取名飞,字鹏举。
岳飞少年时期,为人沉厚寡言,常负气节。喜读《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等书。曾拜周同(《说岳全传》等改为“周侗”)为师,学习骑射,能左右开弓。不久周同病故,岳飞每逢初一、十五,都亲到坟上祭奠。岳飞之后又拜陈广为师,学习刀枪之法,武艺“一县无敌”。岳飞生有神力,不满20岁时就能挽弓三百宋斤,开腰弩八石,“时人奇之”。
宣和四年(1122年),童贯、蔡攸兵败于契丹,河北官员刘韐于真定府(河北正定县)招募“敢战士”以御辽(一说是为征辽)。岳飞应募,经过选拔,被任命为“敢战士”中的一名分队长。20岁的岳飞自此开始了他的军戎生活。贼寇陶俊、贾进在相州作乱,岳飞请命前去除害。岳飞表现突出,带领百骑骑兵,用伏兵之计,生擒二贼以归。
同年,岳飞的父亲岳和病故。岳飞辞别刘韐,离开军队,赶回汤阴为父亲守孝。宣和六年(1124年),河北等路发生水灾,岳家生计艰难,岳飞为了谋生,前往河东路平定军(山西平定县)投戎,充当骑兵效用士,不久被擢为偏校。
宣和七年(1125年),金灭辽之后,便大举南侵攻宋。宋徽宗禅位于长子赵桓,即宋钦宗,次年改元靖康。东路金军渡过黄河包围开封,宋钦宗用李纲守卫京城,但最终还是选择求和,供奉了大批金银,许割太原、河间、中山等三郡于金。
靖康元年(1126年),宋钦宗赵桓反悔割地,两路金军于攻破太原后会合,二次南下围困开封。赵桓在求和的同时使人送蜡书命康王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征召各路兵马以备勤王。
在相州城里,武翼大夫刘浩负责招募义士,收编溃兵。太原、平定军失陷后,从平定军突围回到家乡的岳飞目睹了金人入侵后人民惨遭杀戮、奴役的情形,心中愤慨,意欲投军,又担忧老母年迈,妻儿力弱,在兵乱中难保安全。岳母姚氏是位深明大义的妇女,积极勉励岳飞“从戎报国”,还为岳飞后背刺上“尽忠报国(后世演义为‘精忠报国’)”四字为训。岳飞牢记母亲教诲,忍痛别过亲人,投身抗金前线。
千古奇冤
绍兴十一年(1141年),金国在无力攻灭南宋的情况下,准备重新与宋议和。宋廷乘机开始打压手握重兵的将领,尤其是坚决主张抗金的岳飞、韩世忠二人。完颜兀术在给秦桧的书信中说:“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
四月,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被调离军队,到临安枢密院供职,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
五月,张俊在和岳飞巡视楚州韩世忠的军队时,暗中挑唆岳飞,欲一同分解此军,却遭岳飞严肃回绝。秦桧又欲借军吏耿著之事陷害韩世忠,岳飞得知,便修书通报韩世忠,再次保全了韩。岳飞回朝后,即遭秦桧党羽万俟卨、罗汝楫的弹劾,诬蔑岳飞援淮西“逗留不进”、主张“弃守山阳(楚州)”,要求免除岳飞枢密副使之职。八月九日,岳飞被罢枢密副使,充“万寿观使”的闲职,岳飞自请回到江州庐山旧居赋闲。
岳飞此时已无兵无权,但对他的迫害却仍在步步紧逼。在秦桧授意下,张俊利用岳家军内部矛盾,威逼都统制王贵诬陷岳飞,王贵屈从;又收买张宪部副统制王俊,让其出面首告张宪“谋反”,从而牵连岳飞,并命人代他写好一份告首状。王俊利用张宪出外之机,先将告首状投送王贵。王贵又将此状送交秦桧心腹林大声。林又将此状转递到枢密行府张俊的手中。不久张宪来到,张俊便就势将张宪逮捕。
张俊私设公堂,向张宪严刑逼供,毫无结果之下,竟捏造张宪口供“为收岳飞处文字谋反”。岳飞在江州居留,为时甚短,就接到宋廷命令,召他回“行在”临安府。秦桧派殿前都指挥使杨沂中秘密拘捕岳飞,并嘱咐:“要活底岳飞来!”岳飞虽已知杨沂中来意不善,还是毅然随之而往。十月十三日,岳飞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车桥附近)狱中,此前其长子岳云也已下狱。
岳飞义正词严地面对审讯,并袒露出背上旧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主审官何铸见此,亦为之动容。何铸查得岳案冤情,如实禀告秦桧。秦桧却说:“此上(赵构)意也!”改命万俟卨主审此案。万俟卨将王俊的诬告状等摆在岳飞面前,喝问道:“国家有何亏负,汝三人却要反背?”岳飞回答:“对天盟誓,吾无负于国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损陷忠臣。吾到冥府,与汝等面对不休!”万俟卨又说:“相公既不反,记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题曰,‘寒门何载富贵’乎? ”众人附和:“既出此题,岂不是要反也! ”岳飞悲愤难当:“吾方知既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便不再抗辩,任凭狱卒拷打。万俟卨等用尽手段,岳飞也宁死不自诬,乃至以绝食抗争,经其子岳雷照顾,才勉强支撑下来。
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绍兴和议”达成:宋向金称臣,将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国,其中包括被岳家军收复的唐、邓、商、虢等州;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和议虽已达成,但岳飞始终未能被释放。万俟卨等逼供不成,为了坐实冤狱,又为岳飞罗织搜剔了所谓岳飞父子与王贵、张宪“有异谋”、岳飞曾口出狂言“指斥乘舆”、岳家军在援淮西时拥兵不进“坐观胜负”等数条罪名,欲将岳飞一举定为死罪。
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认为岳飞无罪,与万俟卨竭力争议,均遭罢官处分。宗正卿赵士㒟以全家百口担保岳飞无罪,也遭万俟卨弹劾而革职并逐出临安。文士智浃、布衣刘允升、范澄之等也分别上书为岳飞申冤,但都受到株连,刘允升被下大理寺处死,智浃、范澄之后来都死于流放地。
已赋闲的韩世忠因岳飞入狱之事质问秦桧,秦桧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忿然道:“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上报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宋高宗赵构当日批复:“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岳飞受“拉胁(猛击胸胁)”之刑,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宋代史料并无“风波亭”的记载),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岳飞的供状上只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此后,岳飞、张宪的家产都被没收,家属被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
岳飞的死讯传出,百姓们都为之哭泣;消息传到金国,金国大臣们为此酌酒庆贺,并说:“和议自此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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