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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买卖驾驶证记分是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栏目: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2-07-19
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7月19日(农历2022年6月21日),山东烟台:买卖驾驶证记分是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驾驶证上的分不用白不用? 卖了还能挣点钱?” 有这种思想的人 下面的案例 会给你一些启发…… 近日,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民警在…

  北京时间2022年7月19日(农历2022年6月21日),山东烟台:买卖驾驶证记分是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驾驶证上的分不用白不用?

  卖了还能挣点钱?”

  有这种思想的人

  下面的案例

  会给你一些启发……

  近日,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民警在工作时,偶然看到一男一女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在一旁讨论“你应该给我多少钱……”。听到这样的对话,民警怀疑他们有买分卖分的嫌疑,于是上前对两人进行询问。一开始,王某坚称是他自己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民警查证,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他“卖分”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事实。

  王某供述,5月份原驾校教练联系到她,让其顶替车辆交通违法扣分,在微信上谈好的价格是1分50元,两人相约在违法处理室外面碰头,处理了7分的交通违法,共350元。

  王某竟然声称不知道买卖驾驶证记分是违法行为,最终王某驾驶证被一次性扣12分,罚款1050元,姜某也被处以1050元罚款,两人悔不当初。

  部分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

  肆意违反道路交通法规

  在处理违法行为时

  通过非法中介“购买”驾驶证分数

  逃避自身法律责任

  不断滋生交通安全隐患

  对这类“买分”“卖分”的驾驶人

  组织和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

  中介人、卖分人

  烟台交警都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注意!驾驶证买分卖分将被重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来源:山东交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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