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网上散布谣言人员-政企信息-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天天大事记 出生的人物 去世的人物
违纪违法事件 违法犯罪案件 重大安全事件 全球重大事件
二十四节气 传统节日 原创文集 体育事件
展会信息 政企信息 网站地图
历史上的今天查询:

政企信息

历史上的今天
招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网上散布谣言人员
栏目: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3-07-13
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7月13日(农历2023年5月26日),星期四讯:招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网上散布谣言人员。 正所谓“人言可畏” 造谣传谣 扰乱的是人心 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 制造和传播未经证实的 消息、视频等不实内容 将会承担法律…

  北京时间2023年7月13日(农历2023年5月26日),星期四讯:招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网上散布谣言人员。

  正所谓“人言可畏”

  造谣传谣

  扰乱的是人心

  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

  制造和传播未经证实的

  消息、视频等不实内容

  将会承担法律后果!

  近日,招远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招远市大事件,光天化日之下,贼胆包天,抢银行”。经核实,该为谣言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立即对该网民进行传唤。经调查,网民任某某(男,31岁)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赚取流量,将随手拍摄的招远市公安局正常处警视频编辑后上传至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招远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抢银行”的谣言信息。经民警批评教育,任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对其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任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市民不要随意编造发布

  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供稿丨网安大队、阜山派出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历史上的今天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2022 www.LiShi365.cn
ICP备案:鲁ICP备08104861号-40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