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码”烦!牟平又有多家经营场所被处罚-政企信息-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天天大事记 出生的人物 去世的人物
违纪违法事件 违法犯罪案件 重大安全事件 全球重大事件
二十四节气 传统节日 原创文集 体育事件
展会信息 政企信息 网站地图
历史上的今天查询:

政企信息

历史上的今天
别怕“码”烦!牟平又有多家经营场所被处罚
栏目: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2-11-02
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日(农历2022年10月9日),星期三,别怕“码”烦!牟平又有多家经营场所被处罚。 “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 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是当前每个场所都必须遵守的行为 未按要求落实扫码 违反防疫相关规定,处罚! 案例…

  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日(农历2022年10月9日),星期三,别怕“码”烦!牟平又有多家经营场所被处罚。

  “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

  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是当前每个场所都必须遵守的行为

  未按要求落实扫码

  违反防疫相关规定,处罚!

  案例警示!请注意!

  案例一

  10月27日,养马岛海岸派出所在开展清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养马岛通兴超市、百姓便利超市、佳杰商店、红蕾超市、鑫悦超市、生活便利店等六家超市,均未按相关规定要求顾客扫描“场所码”并进行体温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分别给经营者杨某虹、林某刚、曲某玲、孙某强、张某、王某霞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10月24日,高陵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镇驻地移动营业厅未按规定要求进店顾客扫码测温、各项台账长期未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营业厅负责人曲某梅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10月24日上午11时许,开发区派出所在日常检查巡逻工作时发现,辖区内顺发租赁脚手架店内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店内未按规定张贴“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负责人胡某坤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10月23日上午,王格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王格庄镇王格庄村雪娘子早餐店负责人张某、华明商店负责人王某明、亚男商店负责人柳某津,均未按规定要求顾客扫描“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并进行体温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张某、王某明、柳某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10月22日-23日,政府大街派出所在日常检查巡逻工作时发现,辖区内兴楠海鲜超市负责人初某某、山海生鲜巨惠火锅负责人张某某、育英便民超市经营者高某某,均未按规定要求顾客扫描“山东疫情场所码”和进行“两码一卡”的查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初某某、张某某、高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公安)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历史上的今天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2022 www.LiShi365.cn
ICP备案:鲁ICP备08104861号-40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