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丨龙口交警严查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政企信息-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天天大事记 出生的人物 去世的人物
违纪违法事件 违法犯罪案件 重大安全事件 全球重大事件
二十四节气 传统节日 原创文集 体育事件
展会信息 政企信息 网站地图
历史上的今天查询:

政企信息

历史上的今天
专项整治丨龙口交警严查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栏目: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2-10-15
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10月15日(农历2022年9月20日),星期六,专项整治丨龙口交警严查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事故背后的伤痛和残酷 …

  北京时间2022年10月15日(农历2022年9月20日),星期六,专项整治丨龙口交警严查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事故背后的伤痛和残酷

  谁都无法承受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促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和减少交通意外伤害,近日,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骑乘电动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充分发挥机关科室的职能作用,将科室人员整合5个整治工作小分队,在东莱街道恒茂路口、利群路口、装潢材料市场等主要路口开展对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小目标的综合整治工作,对骑乘电动二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采取首次警告、二次处罚的处理方式。通过系统平台,将行为人的信息进行记录,如再次发现有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给予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同时,民警结合骑乘电动二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不仅危及自己的安全还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为什么要戴头盔?

  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事故发生时,对驾驶人的冲击力很强,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01

  关于佩戴安全头盔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02

  关于佩戴安全头盔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答:《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03

  不戴安全头盔如何处罚?

  答:《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以20元罚款处罚。

  龙口交警提醒您:

  请广大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遵法骑乘,龙口交警将持续开展电动二三轮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牢记

  严格遵守交规、戴好头盔

  安全非小事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交警)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历史上的今天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2022 www.LiShi365.cn
ICP备案:鲁ICP备08104861号-40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