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9月16日(农历2022年8月21日),星期五,三轮车违法酿事故,担责!丨案例警示。
电动三轮车的出现
方便了大家的生活
然而有的驾驶员
为了图方便、赶时间
频频挑战安全出行的“铁律”
随意掉头、违法载人
甚至导致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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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9月16日(农历2022年8月21日),星期五,三轮车违法酿事故,担责!丨案例警示。
电动三轮车的出现
方便了大家的生活
然而有的驾驶员
为了图方便、赶时间
频频挑战安全出行的“铁律”
随意掉头、违法载人
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面
跟随小编来看一段案例
案例回放
2021年4月2日10时10分许,张某驾驶鲁FJ***G轻型普通货车行至莱阳市路莱路23公里+500米(贾家村后)处,与前方顺行左拐弯的刘某波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乘坐电动三轮车的贾某玲掉下三轮车受伤,两车受损。
违法行为
张某未保持安全车速、刘某波驾驶三轮电动车拐弯未让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
张某驾驶鲁FJ***G轻型普通货车未确保安全并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刘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拐弯未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
事故责任划分
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未确保安全并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行为,与刘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拐弯未让行的行为,是该起事故的同等原因,二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蜀黍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应先停车观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增加了车辆自重,加大了刹车时的重力和惯性,延长了刹车距离,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率。机动车出行要保持合适的行车间距,无论白天或者夜晚,驾车出行一定要确保安全车速,在道路规定车速内行驶,切勿超速行驶,要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自身及车辆的安全。
交通安全
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如果驾乘人员
贪图一时方便
疏忽大意所付出的
有可能是生命的代价
乘坐电动三轮车安全无保障
三轮车、农用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三轮车、农用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怎样保持“安全距离”
1、不超速行驶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在高速路上行驶,保持安全车速是确保安全出行最重要的保障。
2、学会点刹控制车速
当驾驶人发现前方车辆刹车时,一定要点刹提醒后车,一是为了继续保持车距,二是为了提醒后车减速,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3、不要随意变道、并线
随意变更行驶车道,易导致通行秩序被打乱,造成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发生危险。当驾驶人有变换车道意图时,需通过车辆后视镜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确认有足够安全距离,再提前3秒打开转向灯告知后方驾驶人打算变换车道提醒其注意。
4、切勿尾随大车行驶
如果跟在大型车辆后,视线受到遮挡,根本无法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如不得已跟车,要注意减速并增大安全距离,确认安全后找机会超车。
5、恶劣天气增大安全距离
当上出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更加谨慎,提高注意力,行驶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前后车追尾。
行经路口要变道转弯
特别是在狭窄的道路上
以及与非、
机动车同行的路段
除打转向灯减速慢行之外
千万不要忘了观察
侧后方来车情况
不得妨碍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行经路口转弯时
务必要减速观察
确保道路状况安全后,再转弯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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