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9月15日(农历2022年8月20日),星期四,台风“梅花”来了!龙口发布重要通告。
关于台风“梅花”过境渔船进港避险的通告
广大渔船民朋友们:
受12号台风“梅花”影响,当前我市迎来暴雨大风天气。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海上安全生产工作,消除海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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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9月15日(农历2022年8月20日),星期四,台风“梅花”来了!龙口发布重要通告。
关于台风“梅花”过境渔船进港避险的通告
广大渔船民朋友们:
受12号台风“梅花”影响,当前我市迎来暴雨大风天气。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海上安全生产工作,消除海上安全生产隐患,保障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龙口市所有渔船及在龙口市渔港、停泊点等停泊的船舶,必须返回港口或托运上岸避风,并落实好防火防风防碰撞措施;异地作业的龙口籍渔船,要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渔船船主家属要及时将大风天气预警信息传达至出海作业渔船,督促他们及时返港。暂时联系不上的,要通过多种途径持续不断呼叫,确保出海作业渔船准时返港。
三、切实做好沿海养殖业户的安全防范、渔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范大风、暴雨措施,加强养殖设施维护,确保不出问题。大风来临前迅速撤离海上看护人员,确保海上不留一人,并在大风来临时确保所有停泊在港避风的渔船看管人员撤离上岸,发生碰撞不要盲目自救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保护好自身安全。
四、我局将会同各镇街、有关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并通过渔港监控、北斗船位、近海岸小目标雷达等技术手段,逐一落实船舶归港情况。对超抗风等级作业、不按时归港避风的,将依法依规给予顶格处罚。
五、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转让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船舶注册信息和航行作业信息。
六、辖区所有渔船要保持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性能完好、正常运行。对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转让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擅自更改船舶注册信息和航行作业信息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龙口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2年9月15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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