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9月14日(农历2022年8月19日),星期三,龙口公安持续严查!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依法处罚。
“场所码”是疫情精准防控的“电子哨兵”,每个场所应坚决落实,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疫必报。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场所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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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9月14日(农历2022年8月19日),星期三,龙口公安持续严查!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依法处罚。
“场所码”是疫情精准防控的“电子哨兵”,每个场所应坚决落实,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疫必报。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场所码”使用,龙口公安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组织警力对辖区各类营业场所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制度的场所,依法进行处罚。
▼典型案例▼
9月8日,石良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经营场所“场所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溢美足疗店、张一刀修脚堂、溢淳足疗店经营人员未按规定对进店顾客落实扫码查验规定,蓝天玻璃推拉门未张贴场所码,存在潜在风险隐患,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分别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9日,下丁家派出所民警和下丁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对辖区内“九小场所”的“场所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三鑫商店、向南手机店、正恒商店、有家乐商店、乐顺商店、今盛商店、金汇配件店、恒顺超市、陈兵车行均未按规定对进店顾客落实扫码查验规定,存在潜在风险隐患,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分别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9日,芦头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经营场所“场所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江涛网吧、香坊村永成养鸡厂经营人员未按规定对进店顾客落实扫码查验规定,存在潜在风险隐患,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分别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大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进入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
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主动配合“扫码测温,查码通行”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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