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违规动火!烟台长岛1人被行拘3日-政企信息-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天天大事记 出生的人物 去世的人物
违纪违法事件 违法犯罪案件 重大安全事件 全球重大事件
二十四节气 传统节日 原创文集 体育事件
展会信息 政企信息 网站地图
历史上的今天查询:

政企信息

历史上的今天
无证违规动火!烟台长岛1人被行拘3日
栏目: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4-04-29
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4月29日(农历2024年3月21日),星期一讯:无证违规动火!烟台长岛1人被拘留!。 长岛一男子 因无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被处以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 近日 长岛综合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北京时间2024年4月29日(农历2024年3月21日),星期一讯:无证违规动火!烟台长岛1人被拘留!。

  长岛一男子

  因无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被处以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

  近日

  长岛综合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

  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

  位于长岛金鼎商贸城

  家家悦超市三楼施工现场

  有人员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经调查,孙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未清理周边可燃物,属于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动火作业是特种作业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违规动火作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造成无可挽回的人身、财产损失

  案例一

  1月24日15时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据了解,起火建筑为六层商住一体砖混结构建筑,起火部位在负一楼,并迅速蔓延至一楼、二楼的商业店铺。经初步查明,该楼地下一层正在进行冷库装修,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因火势太大无法及时扑灭,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二楼是培训机构和宾馆,受困群众主要是参加“专升本”培训的学生和住宿旅客。已经依法控制了12名相关责任人员。

  案例二

  2023年4月17日14时1分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青云路68号的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违法电焊施工引燃违规存放的拉丝调制漆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9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06.5万元。

  案例三

  2022年11月21日16时许,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11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凯信达公司负责人在一层仓库内违法违规电焊作业,高温焊渣引燃包装纸箱,纸箱内的瓶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受热爆炸起火。

  无证作业

  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电焊作业要注意消防安全

  请大家熟知!

  来源:长岛综合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

  制作:烟台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消防”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历史上的今天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2022 www.LiShi365.cn
ICP备案:鲁ICP备08104861号-40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