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政企信息-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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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栏目: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4-04-18
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4月18日(农历2024年3月10日),星期四讯:全市严查!严禁!附举报电话。 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注意!已有多人被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户居民庭院内疑似种植罂粟。民警立即对罂粟苗…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8日(农历2024年3月10日),星期四讯:全市严查!严禁!附举报电话。

  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注意!已有多人被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户居民庭院内疑似种植罂粟。民警立即对罂粟苗进行铲除和清点,共计38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凤凰台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开展全方位、地毯式铲毒踏查工作,共发现并铲除罂粟175株,两名涉案违法人员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莱州市公安局虎头崖派出所踏查发现辖区某村村民程某,在自家房屋的菜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当场铲除罂粟共计152株,并对程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禁毒小课堂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罂粟不是菜种植一株也违法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请及时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烟台市禁毒线索举报电话

  ★市禁毒支队:0535-6297284

  ★芝罘区:0535-6651694

  ★福山区:0535-6463559

  ★莱山区:0535-6891872

  ★牟平区:0535-4274265

  ★蓬莱区:0535-5993319

  ★海阳市:0535-3284515

  ★莱阳市:0535-7212356

  ★栖霞市:0535-5234841

  ★龙口市:0535-8789092

  ★招远市:0535-8150709

  ★莱州市:0535-2566075

  ★开发区:0535-6103117

  ★高新区:0535-6922110

  ★长岛:0535-3995225

  来源|烟台禁毒福山公安芝罘公安莱州公安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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