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3月31日(农历2024年2月22日),星期日讯:罚!我市13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例曝光。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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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4年3月31日(农历2024年2月22日),星期日讯:罚!我市13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例曝光。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近期13起违规野外用火处罚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案例一
3月4日,朱吴镇居民张某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点火烧荒引起火情,经审查,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7日中午,行村镇李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在坟地擅自烧纸,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隐患。目前,李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9日,徐家店镇居民于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坟地周边的杂草燃烧,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隐患。目前,于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3月12日,辛安镇居民于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野外用火,在整理田地时露天焚烧,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于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3月13日,辛安镇居民赵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野外用火,在自家田地中焚烧杂草,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赵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3月14日,辛安镇居民徐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引发火情,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徐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3月14日,辛安镇居民王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引发火情,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王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3月17日,郭城镇居民董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野外引发火情,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董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3月18日,朱吴镇居民王某在违规野外点火烧荒引发火情,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王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案例十
3月18日,郭城镇居民周某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用烟头引燃堆积秸秆,引燃周围荒草,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周某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3月18日,郭城镇居民周某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用打火机将堆积的秸秆引燃,引燃周围荒草造成火灾,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周某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
3月18日,发城镇居民姜某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在田地里点火烧地堰引发火情,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隐患。目前,姜某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
3月19日,方圆街道居民修某违反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违规烧野草引发火情,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修某已被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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